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李佳穎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11/20)日邀請被解職的中配村長開記者會,預告要提案修法《國籍法》,為陸配參政權解套,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回應,尊重內政部對於《國籍法》的解釋,但核心是要遵守單一效忠。
原任花蓮縣學田村長的中配鄧萬華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於8月1日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表示,《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民選公職,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這個沒有解釋的空間。
梁文傑指出,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保障中國籍配偶的參選權利,但是《國籍法》20條要求,當選1年內必須放棄外國籍,也就是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朝野政黨針對這項規定有不同意見,陸委會的立場是尊重內政部對《國籍法》的解釋,同時也遵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梁文傑強調,《國籍法》第20條的核心是效忠,也就是效忠單一國家,若擁有兩個國籍,不論是效忠兩個國家、兩個政府或兩個政治實體,都會產生矛盾;國民黨考紀會近期開除中常委何鷹鷺的黨職也是同樣道理,國民黨也要求要效忠中華民國。
梁文傑另表示,是否效忠除了形式還有行為,若有雙重國籍,在形式上就已經不符合,而擁有中滑人民共和國國籍就適用於該政府的法律,政府有權要求國民遵守國安法,配合情報部們攻作,若有人同時擁有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效忠就會有所存疑。
梁文傑最後舉例,但凡是外國人歸化、中港澳地區的人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都不准參選正副總統,這也是「單一效忠」的概念,「如果正副總統不准許,那為什麼立委可以呢?為什麼縣市長可以呢?這是大家需要討論的部分。」
另有媒體問及,在目前陸配可擔任民選公職,卻無法放棄中國國籍的狀況下,陸配參政權是否已是「死亡」狀態,梁文傑坦言「我想很可能就是這樣」,但他認為不只有陸配才會遇到這個問題,其他無法放棄國籍的國家的人歸化或取得中華民國身份後都會遇到一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