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備詢。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18)日表示,如果按照上禮拜五通過的國民黨版《財劃法》的標準,來編明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會出現5600億的舉債,那已經超過《公債法》的上限,所以已經不是有沒有辦法執行的問題,是有沒有辦法編列的問題,「這真的是窒礙難行,我沒有辦法來執行這樣的工作」。
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詢,立委沈伯洋、張雅琳都詢問,藍白認為已經啟動了《財劃法》修法,行政院就應該針對明年的預算進行重新編列,面對又有一個新的惡法《財劃法》的通過,行政院有什麼因應方式?
卓榮泰回應說,今年已經舉債2992億,如果加上要恢復計畫型補助2600多億,表示要增加5600億的舉債,這已經違反《公債法》的規定,我們是編不出來的,況且拿掉4165億的統籌分配款,再把計畫型補助全數給地方,再把一般型補助又不考慮到中央地方的事權劃分,全部要再給地方,那中央可做的事情就非常的有限,明年再有任何天災,中央有什麼能力去幫助地方?
卓榮泰指出,像這次豬瘟、颱風、堰塞湖都是中央幫助地方,今年特別的是還有國際的這種談判,明年如果有任何的狀況來,我們將沒有能力,所以一直削弱中央的國庫,一直要把政府癱瘓、圍堵在這裡,到底用意何在?
他表示,上禮拜五的內容完全沒有辦法解決過去所謂公式錯誤,垂直水平分配不合理、不平均這樣的狀況,所以這個也是執行不得的,希望禮拜四送出行政院版本,委員們能夠再詳細的看看我們這個版本的內容,能不能更普遍照顧到各縣市、是不是從中央地方的事權分配上更合理、是不是各縣市的分配更平均,同時中央地方能夠有更加強的夥伴關係等等這樣的原則,如果能夠從新檢視,「至於禮拜五的那個,我想技術上用議事的處理是可以的」,那需要做到什麼程度,行政院先保持各種可能性,唯一的就是依照那樣的版本我們編不出預算、無法執行。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如果要編這樣的標準內容的版本,主計總處不會同意,因為超過了《公債法》,財政部也不會同意,所以我們編不出來,退1萬步講,如果違法編出來了,我們承受這樣的責任,但明年當中央政府被大幅拿走統籌分配稅款,被大幅拿走一般型補助跟計畫型補助款,中央國庫會被縮小到很小,明年沒辦法做很多應急性的工作,如果明年還要做特別預算的話,就要更擴大中央政府的財政,雖然不列在《公債法》裡面,但實際上就是擴大中央政府的財政,大家不是說不要債留子孫,為什麼一定要做這樣的工作?
他反問,拿去給地方政府的4165億元地底做了什麼事情,到現在沒有地方清楚的說他多拿了這些要多做什麼事情,我們只是告訴他中央地方的事權要分清楚,地方就跳起來,營養午餐不能出、水電費不能出,都沒想到拿了幾百億,去專注這個兩、三億的錢上面,所以中央地方的事權一定要清楚,明年我們將沒有辦法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有任何的中央調節能力,我們也不能再擴大政府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