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將提案修《公視法》刪董監事延任條款。資料照 郭宏章攝
公視董事會5月31日任期屆滿,依法文化部至遲去年11月須重新提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1日)表示,文化部仗著民進黨上次修《公共電視法》時加入延任條款,可讓第七屆董事繼續延任,竟拖了11個月還提不出新任董事名單,他已提出刪除延任的修法反制,並稱此舉為「防小人」。
針對外傳行政院與文化部尚未啟動新任董監事提名作業,文化部日前表示,相關作業進行中,坦承的確有部分專業人士拒絕擔任候選人,文化部會持續努力。
羅智強上午在臉書發文「修法防小人、文化部別想擺爛」表示,公共電視第七屆董監事3年任期已於5月19日屆滿,依《公視法》規定,文化部至遲在去年11月底就應提新一屆董事名單,以完成改聘。但文化部仗著民進黨上次修《公視法》時加入的延任條款,可讓第七屆董事繼續延任,竟拖了11個月還提不出新任董事名單。
他說,文化部提不出名單的理由是,專業人士不想於審查被羞辱,所以紛紛婉拒提名。事實是,符合資格的專業公正人士所在多有,但就如同提名大法官﹑NCC委員一樣,民進黨只想提順從黨意的自己人,又擔心提出後難以通過審查,就乾脆擺爛不提,就可繼續把持一年預算近30億元的公廣集團!
羅智強認為,能讓文化部「擺爛」的最大靠山,就是《公視法》第16條的延任條款:「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反正現在的董事,是在民進黨國會多數時通過的自己人,與其提新的自己人被否決,不如讓舊的自己人延任,就算違法,有延任的帝王條款在,你奈我何?
他表示,《公視法》延任條款的本意,是擔心提名新董事後審查延宕,造成董事會癱瘓,才讓原董事延任,但卻變成了文化部擺爛不提名的最大靠山。既然文化部辜負《公視法》延任的美意,裝死擺爛耍無賴,那延任的規定也就沒有意義。
羅智強說,已提出修法,如果公視董監事是因為文化部沒有提出名單而無法在滿聘前成立,則公視董監事不得延任。「既然無法以君子之心度民進黨小人之腹,那就只有刪除延任,才能防耍無賴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