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庭訊後表示,她要用生命捍衛自己的清白,相信全體國人、高雄市民,都是岱樺政治生命的睿智審判者。施書瑜攝
綠委林岱樺涉以職務之便詐領助理費及浮報加班費,遭檢方指控不法近150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雄地院今(10/27)開準備庭,首度傳喚林出庭,律師團就已故證人駱和明證詞具否具證據力激辯。林則開槓檢調「編造死人筆錄」,堅持無罪辯護,強調將用生命捍衛名譽。
民進黨高雄市立委林岱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助理費、加班費,檢方指控,自2011年起,林透過已故父親林三郎指示親戚及親屬開設帳戶,由駱姓表哥及弟媳擔任公費助理,帳戶則由林家兄弟使用,共請領助理費1496萬餘元,加班費浮報22萬元,並認定林藉此方式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益侵占及政治獻金法。
高雄地院今日上午開準備程序庭,林岱樺由三名知名律師辯護,並首度到庭。法官詢問林對公費助理名冊、加班費申報等簽名是否有爭執,林均未否認,但否認有詐領行為,並要求更正起訴書相關標題。
辯護律師李代昌指出,駱男及王女皆實際擔任助理,工作內容完整,檢方刻意忽略,並質疑駱男證詞受調查員誘導、扭曲及編造,無證據能力。
檢方則反駁,駱男自承在服務處領取現金,且帳戶資金流向與其說法不符,調查官在訊問過程中保障駱防禦權,並未指導供述,雙方就已故證人證詞爭執不下,休庭5分鐘後未再爭議。
林岱樺庭訊後受訪表示,法院公開庭審讓檢調「暗黑角落」曝光,她將用畢生爭取清白,律師團則批檢方隱匿對林有利證據,甚至編造證人筆錄。
此案源於今年2月21日清晨檢調搜索行動,起訴書於6月完成,林岱樺及10名相關人士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公益侵占、政治獻金法等罪起訴,不法所得約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