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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香港迪士尼也要說!公務員即起休假赴港澳也要通報

    2025-09-11 16:50 / 作者 李佳穎
    陸委會外觀。廖瑞祥攝
    陸委會今(9/11)日宣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正式修正上路,我政府相關人員赴港澳,明定不論平日、假日及事由,都要在行前通報所屬機關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作業,如有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都要主動通報所屬機關及陸委會。

    行政院昨日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正式上路,為保護全體公務人員及提高風險意識,以完備赴港澳的風險管控機制,盼落實「多一層把關、多一分保障」。

    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宣布,行政院已於昨(9/10)日正式核定修法,針對我政府相關人員赴港澳,明定不論平日、假日及事由,都要在行前通報所屬機關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作業,如有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都要主動通報所屬機關及陸委會,但並非審查。

    梁文傑指出,過去我政府人員赴港澳觀光旅遊、探親訪友、參與活動等,並無明確通報規定,鑒於近年中共對港澳的政治控制與對台統戰滲透持續加劇,我政府人員赴港澳交流的潛在風險升高,政府有責任強化風險提醒及管控,因此修正赴港澳管理規範,以維護公務機密及人員安全。

    梁文傑也解釋,這次修正新增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員赴港澳,不分平、假日及事由,行前都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及「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如非公務事由,應於出境日3日前填具「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員非因公務事由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

    赴港澳如有會見或聯繫港澳官方人士、港澳民意代表、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或任職於中共駐港澳黨政軍等其他公務機構者、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駐港澳人員,應於出境日1週前通報所屬機關,由所屬機關通報陸委會;若是臨時會見,未能及時通報,需要再返台1週後通報。

    梁文傑也補充,外界都知道香港、澳門向來是情報活動與國安人員來往的大本營,他們究竟以什麼身份在港澳活動,沒有人可以詳列,有可能是董事長、基金會執行長等「是形跡可疑的人」,希望公務人員有警戒心。

    梁文傑強調,為協助各機關人員瞭解赴港澳管理機制,陸委會將加強宣導落實執行,另對於未遵循上述注意事項,違規赴港澳者,未來行政院人事總處將配合研訂懲處原則供各機關遵循,相關內容預計於明(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在這之前暫時不會懲罰,而是採取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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