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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光電板比核廢料更難清?環境部澄清:逾9成可變有價值材料

    2025-09-02 16:16 / 作者 駱肇樑
    環境部強調,災損光電板可去化、再利用,且目前回收率已達近9成。取自黃國昌臉書
    今年7月中颱丹娜絲重創台灣中南部太陽光電設施,導致嘉義、台南沿岸大批太陽能板毀損。針對部分媒體報導指出「廢光電板比核廢料難處理」,環境部今日(9/2)發布聲明澄清,實際上風災造成損毀的光電板已優先採資源化處理,針對無法再利用者妥善處置。

    環境部表示,太陽能板主要由玻璃、鋁框、矽晶片、EVA封膜和塑膠背板等組成,目前國內廠商技術已可在處理過程中將材料高效分離取出,其中玻璃壓碎後進行分選取得乾淨玻璃,並將玻璃交由再利用機構再製;乾淨矽晶碎片送往處理廠進行金屬提煉,乾淨背板則可回到塑膠回收,或是再利用產品為製造成陶瓷原料、陶瓷土粉,並銷售至磁磚廠製成磁磚。

    環境部指出,可從模組中提煉9成以上的有價值材料,非以焚化掩埋處理。我國廢太陽能回收處理已積極推動高值化資源循環,具資源化之處理機構計4家,依許可處理量能達每月2,915公噸,同時未來將有其他具有資源化技術處理業者也陸續投入。

    環境部表示,此次丹娜絲風災災損總計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萬5千片,分類整理後目前已近5萬片送交處理機構完成去化,近6.8萬片已陸續收集暫置合法場地,88%災損光電板均已妥為安置及清除處理,僅剩約1.7萬片仍堆置在岸邊,已要求業者9 月5日前限期改善完成。

    環境部強調,光電業者排出光電板為事業廢棄物,環境部會要求業者依合法程序並且要妥善處理廢棄物,國內處理技術已可將廢光電板資源化。環境部已啟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將光電板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並研議合理費率,以建立完整責任鏈,確保綠能發展更負責任、更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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