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已修正上路,未來罷免提議、連署都須附身分證影本,將難上加難。資料照片
大罷免落幕,創下台灣政治史上空前,預料也會絕後的社會風潮。因為立法院已通過藍白力推的修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範,罷免的提議、連署都須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將大大提高罷免難度。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去年12月聯手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條文自今年2月20日起生效。內政部當時在修法過後表示,未來罷免案提出的可能極低,深表遺憾。
中選會證實,2月20日起至今,只有台東縣海端鄉第19屆鄉長胡金至罷免案,在3月27日向台東縣選委會提出一階提議書,但領銜人逾期未送二階連署人名冊,因此台東縣選委會依法不受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針對《選罷法》修法內容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民間團體「人民作主志工團」也在2月提出3案公投,訴求廢止罷免提議與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以及冒用個資連署的刑責規定,若順利成案,將在民國2027年8月舉行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