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資料照。陳品佑攝
台北地院明(7)日開審京華城弊案,將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及現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等兩大證人。據調查,李得全曾想退回細部計畫案,但時任科長楊智盛卻面報說「這是柯文哲要過的案子」、「(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在樓下等」,李被迫蓋章上陳,顯示公務員遭施壓;而柯文哲選總統募款時曾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足以佐證柯收賄。
根據北檢起訴書記載,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疑似護航京華城容積案,當年京華城提出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後,送交都市發展局逐級陳核準備進行公告公展,沒想到,到了李得全這關卻卡住。2020年10月27日,簽呈公文送到李得全處,李得全在11/5中午貼黃色便條記載「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既有全市一致性規定」,表明公告公展內容不符土管條例等規定,並在騎縫章處填上「1105/1345」。
檢察官曾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資料照。呂志明攝
翌(6)日,李得全還沒退回簽呈給都市計劃科,流程就被京華城掌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得知簽呈卡關趕往北市府一樓關切,時任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直接打電話給柯文哲市長室秘書轉知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秘書,黃景茂指派承辦楊智盛向李得全面報,強調「吳順民在樓下等待」、「這是柯文哲要通過的案子」。
李得全迫於無奈,在簽呈後方再附加文字「如立體綠覆率100% 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以茲明確」,在騎縫處填上「1106/1300」用章時間等內容後,將這份簽呈用章上陳,最終使簽呈由柯文哲蓋章核決,京華城案也因此順利進入北市府都委會審議。
黃珊珊。資料照。廖瑞祥攝
至於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北檢起訴書中提到,當年她擔任柯文哲競選總統總幹事期間,與選務同仁討論選舉募款時,曾收到柯文哲LINE訊息,告知她「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等於坦承沈慶京已交付過賄款的事實。
此外,黃珊珊也曾以副市長身分,參與過柯文哲與議員的「便當會」,對於柯文哲是否曾指示如何處理京華城案,也有待法院藉此機會釐清。
北院明日將傳喚李得全、黃珊珊釐清。由於黃珊珊仍是現任民眾黨立委,作證內容預料將成為焦點,她今(6)日受訪被問及此事,表示會「據實陳述」、「幫助法院發現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