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鄭運鵬提醒公民有4項政權受憲法保障。資料照,廖瑞祥攝
726大罷免25案全數未通過,部分支持者擔憂朝野紛亂無解,前立法委員鄭運鵬今(27日)指出,台灣的民主機制不只有罷免,其實憲法賦予人民的「創制」和「複決」比罷免更直接,在法案上,人民能影響國家大政,他為罷團與支持者打氣說:「雖然昨天一時挫敗只能轉型影武者,但影武者才是會讓敵人永遠擔心的角色。」
鄭運鵬稍早在臉書發文提到,支持罷免的朋友心情低落了一夜,比較悲觀一點的會認為之後藍白在立法院會變本加厲為所欲為,對於失去罷免這個武器會感到憂慮,「但台灣的民主機制只有這樣嗎???」
鄭運鵬進一步說明,民主就是公民權可以透過投票來實踐(當然不止於此),對人的投票只有選舉和罷免,但是對法案的投票還有創制和複決,這兩項權力對國家大政的影響,比罷免更直接。
鄭運鵬表示,創制與複決,沒有涉及對人的信任與否,而且二年才能投票一次,也沒有罷免會改變政黨板塊疑慮,「惡質的法案可以拒絕,被立法院多數阻止的必要法案可以創制,關鍵就在於公民的意志。」
他提到,兩個階段的連署成案當然勞累,這次公民團體已經練就連署一身好功夫,也得到支持者高度的信任,但對比抄名單被大量收押的政黨,罷團才是掌握民主武器的人民最大黨,「雖然昨天一時挫敗只能轉型影武者,但影武者才是會讓敵人永遠擔心的角色。」
所謂「創制」、「複決」來自於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人民的四種政權,分別是選舉、罷免、創制、複決,而這四種權力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
創制權:由人民提法案、重大政策,經公民投票通過後,由政府執行。2018年婚姻平權即是例子。
複決權:公民對通過或現行法律或憲法修正案投票,決定是否予以保留或廢除。 目的是制衡立法機關權力,防止代議政治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