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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賄千萬還逃稅 前和美鎮長阮厚爵一審重判9年8月

    2025-07-09 17:10 / 作者 陳康宜
    阮厚爵。資料照,翻攝阮厚爵臉書
    國民黨籍前彰化縣和美鎮長阮厚爵,任內辦理1件祭祀公業土地案時,涉嫌收賄1208萬多元、逃漏稅301萬多元。彰化地院昨(7/8)一審宣判,阮男依貪污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逃漏稅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案源自於2005年一塊祭祀公業土地分割,因利益超過上億元,引起兩派人馬爭奪,並打起官司,多年後確認由謝姓宗親8人取得派下權。2018年,謝男等人求土地順利售出,透過中間人找上時任和美鎮長阮厚爵,提議會給予3成利益。

    阮厚爵答應後,向民政課施壓,使得相關申請案未經過公告30天的程序,短短10天內就核發,土地也於2020年順利以1億9912萬賣出。事後,阮厚爵透過司機收取回扣,共計領得1208萬2000元,並把錢用來投資股票或放在住處保險箱,因此涉及逃漏稅。

    彰化地檢署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去年5月搜索8處地點,阮厚爵等人立即遭羈押禁見,9月起訴,11月以6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阮厚爵極力否認犯行,但其供述與證人說法多所出入,且金流來源不明。

    法院昨宣判,指阮厚爵未能廉潔自守,反利用職位收取賄款,嚴重敗壞官箴。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1208萬2000元。

    另涉犯2次逃漏稅捐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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