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于北辰。翻攝「于北辰在桃園」臉書粉專
軍事評論者、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去年上網路節目,主持人問他「若中國出兵攻台,國軍能支撐幾天?」他分析約2到4天。桃園市議員、退役少將于北辰上另一個政論節目時,卻大罵他「漢奸、台奸、敗類」。張延廷不滿于北辰羞辱他,遂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判賠20萬,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張延廷主張,去(2024)年5月26日,他到《風傳媒》製作的「下班瀚你聊」節目接受訪問,主持人問他「若中國出兵攻台,國軍能支撐幾天?」張延廷分析說,對方必定採取快節奏攻勢,以其演習天數來推估,大概只需2天就能攻陷我國,寬鬆估算的話可以乘以2,大概花費4天時間。
張延廷不滿于北辰5/28上《三立新聞網》製作的「94要客訴」節目時,談到此事竟恣意謾罵他「漢奸、台奸、敗類」,嚴重貶損他的社會評價,而且影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不法侵害他的名譽權及害他精神痛苦,要求于北辰賠償100萬元。一審判賠20萬元,雙方均上訴。
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經常針砭軍事議題。資料照。郭宏章攝。
高院今天認為,「漢奸、台奸、敗類」三個詞都是負面詞彙,「漢奸、台奸」指的是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 「内奸」,等於是指控對方通敵或叛國;「敗類」則是指害群之馬,危害同類的人。于北辰用這些字眼罵張延廷,確實貶損其社會評價和侵害名譽權。
高院認為,張延廷在節目上受訪時,依照他個人的專業知識做戰略分析,屬於公眾議題。對於關係到國防安全、公眾利益的議題,于北辰當然有權評論,不過,他若不認同張延廷的見解,應該提出專業意見駁斥,並用客觀理性的態度為之,才算是合理評論。
但高院認為,于北辰在節目上發表的言論,不是出於專業意見,也沒有客觀理性駁斥張延廷的見解或質疑分析能力,而且,張延廷受訪時隻字未提「放棄防衛」、「投降」等論述,于北辰竟扣他「漢奸、台奸、敗類」的大帽子,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論做意見表達,已經超過合理程度,不屬於善意評論。
高院審酌,張延廷為政戰學校政治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而于北辰則是陸軍少將退伍,現為桃園市議員,雙方都時常受訪發表軍事情勢分析、軍事政策評論。兩造在社會上均有一定地位,而且經濟狀況都良好。
高院審酌,這些言論對於張延廷在社會上的影響程度後,認為一審判賠20萬元相當合理,上訴要求改判為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紀文惠、受命法官賴武志及陪席法官王育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