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示意圖。廖瑞祥攝
海基會今(6/18)日在臉書揭露接獲的一起陳情案件,一位原在美國擔任博士後研究員的國人,收到中國某大學的挖角,承諾高薪、6年聘期,卻在報到前逕自遭到取消資格,校方稱:「這學者簡歷裡寫Taiwan, Republic of China,這我們無法接受。」
海基會在臉書透露,陳情人原在美國大學擔任博士後研究員,有天收到中國某大學提供條件相當優渥的挖角通知,內容承諾助理教授職銜、聘期6年、年薪高達5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6萬),附帶員工宿舍;當事人認為是難得機會,便辭去美國工作,簽下「聘任通知書」。
陳情人在約定到職日的1個月前,突然接獲校方通知,要求必須提前開始備課並報到,使當時正在英國出差的他感到相當錯愕;即便如此,他為了保有這份工作,仍擠出空檔,積極配合校方要求,開始著手備課、聯繫學生、發送教材等相關籌備工作,也向美國的任職單位正式遞交了辭呈。
當事人一切準備就緒,並依校方要求提前飛往中國辦理報到時,卻又被校方人員突然告知:「我們不錄用你了,你不用進學校了!」校方不僅取消他的錄取資格,甚至要求馬上搬離校舍,取消任何補助,這突如其來的轉折,殺的他措手不及,校方卻連任何解釋都沒有。
對此,當事人相當不甘心,立刻向中國當地勞動仲裁院提出申訴,主張雙方已經有事實勞動關係,不能說翻臉就翻臉,要求校方應賠償相關損失。但校方竟在仲裁中表示:「這學者簡歷裡寫Taiwan, Republic of China,這我們無法接受」,甚至還要求他改掉相關表述。
中國當地法院仲裁認定陳情人確實有著手工作,存在短暫的勞動關係,但因雙方沒有正式簽署勞動合同,校方僅需賠償約6萬4千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萬3千元),其他申訴通通駁回。他表示會再提告,透過法律程序捍衛自己的權利,並呼籲其他欲前往海外任教的學者多一份警覺。
海基會表示,這起事件不僅是個人經歷,更是凸顯赴陸任教的風險,提醒有意赴中任教或就業的學者,面對吸引人的聘書與待遇,也務必在正式簽約與辦理入職手續前,詳閱合約內容並確認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海基會強調,兩岸法律制度、政治敏感度、文化認知存有相當程度的落差,唯有做好法律保障、保留溝通紀錄,才能降低風險、避免類似「走一步錯,全盤皆輸」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