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2026提名條例獲初步共識。資料照片
民進黨6/28全代會將通過2026提名條例,今(6/11)「2026年選舉先期策略小組」舉行會議,討論直轄市長暨縣市長、直轄市暨縣市議員提名條例等草案,與會者表示,草案內容初步底定,預計送18日中執會討論,28日全代會通過。
「2026年選舉先期策略小組」召集人潘孟安下午舉行會議,討論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直轄市暨縣市議員提名條例等草案。
草案內容初步底定,「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
若經協調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首先協調對象若有共識,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若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之建議。
據指出,有與會人士提到提名條例應該明確,將「民調」列入綜合評估中,有客觀數據可以參考,避免引發爭議;也有與會人士認為可以保留彈性空間。會中有共識,可將民調等綜合評估列為條例文字,但最終仍待中執會討論拍板。
各派系有共識的提名特別條例草案內容包括:一、民進黨執政任期尚未屆滿之縣市,其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二、執政任期2屆屆滿之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九條規定辦理提名初選;提名初選時程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三、非執政之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經徵詢、協調後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
民進黨「2026選舉先期策略小組」成員包括由潘孟安、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高雄市長陳其邁、中常委王定宇、中常委張宏陸、中執委林益邦、中常委陳茂松、前立委段宜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