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取自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官網
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在擔任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涉嫌詐領10萬4427美元(約台幣300萬餘元)補助,且未確實督導財產、物品管理,遭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彈劾,監察院全數通過,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6/9)發新聞稿表示,陳盈連於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已有自購住宅,自2011年1月11日起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只能請領基本數;不料,他卻自是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多次持不實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的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萬4427.61美元,若非遭人舉發,無意歸還溢領金額,訛詐國家財產,自屬違誤。
監察院表示,陳盈連擔任駐關處處長,本應恪遵法令、善盡監督責任,卻對該處財產、非消耗物品驗收、產籍登記、標籤黏貼與盤點業務分配不當,更未盡監督管理責任,而報廢財產、非消耗物品亦未依照規定,造成駐關處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下落不明,造成公有財產物品重大損失,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
監察院指出,陳盈連所為核有嚴重違誤、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執行職務之違法失職行為,而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