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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苡任聲請「暫時處分」遭北高行院駁回 中選會:尊重法院裁定

    2025-06-05 16:37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委吳思瑤罷免案的選舉人兼罷免團體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開庭,賴苡任出庭並受訪。廖瑞祥攝
    國民黨為反制「大罷免」發動罷免多名民進黨立委,其中罷免吳思瑤團體「地動刪瑤」,因領銜人張克晉退出,罷瑤召集人賴苡任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請求准許他送件罷免吳思瑤連署函,對此,北高行今(6/5)認定不符要件駁回聲請,可抗告,中選會稍早回覆,尊重法院的裁定。

    罷免吳思瑤案徵求連署將於6/7日截止,領銜人張克晉日前因發現亡母遭冒名連署憤而退出,罷瑤團體申請更換備補領銜人又因合格同意書數量不足未過關,召集人賴苡任為求第二階段送件連署函順利,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請求准予由他送件。

    北高行3日開庭時,賴苡任請求法院命中選會受理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及連署人名冊,賴的律師團主張「遞補是常識」,痛斥「下車條款」被錯誤解讀,中選會則強調全案有救濟程序,而且若缺乏領銜人當窗口,選務將非常混亂,盼法院駁回聲請。

    針對賴苡任所提之暫時處分聲請,北高行今天認定不符要件等,駁回聲請,可抗告。

    對此,中選會回應,公職選罷法明定罷免案應由領銜人送件,無論是中選會或北市選委會都尊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罷免吳思瑤、吳沛憶等2立委罷團則已到過北市選委會場勘,並表達6/7(六)送件事宜。

    中選會指出,賴苡任既非領銜人也非備補領銜人,且網路公開貼文自承其亦非適格提議連署人,表示將於6/7(六)下午5點前至該會送件,北市選委會將依法令等作業程序請其出示領銜人張克晉國民身分證件正本與領銜人合法授權之委託書、送件函文簽署等相關必要文件,俾做後續適法之處理。

    中選會並表示,另案領銜人李孝亮亦將於6/7(六)下午5點前至北市選委會送件,北市選委會則會做好收件準備,也請領銜人遵守送件規定。至有關媒體記者朋友另詢問上開2案是否送件至北市選委會,允由渠等對外說明,此節核非屬選務機關得以置喙之事,則請各界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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