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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三延役公投立院為正方、政院反方 雙方同意可辦辯論會

    2025-05-31 21:11 / 作者 林佳鋒
    中選會表示,核三延役公投須辦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立法院為正方,行政院為反方。示意圖,李政龍攝
    立法院通過核三延役公投,中選會公告將在8月23日投票,依法須在投票前舉辦5場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正方代表為立法院,反方代表為行政院;政院人士今(5/31)表示,尊重中選會規劃,將依法辦理。

    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立法院通過的「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編號為第21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將在8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中選會指出,立法院依《公投法》第15條提出公民投票案,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此次行政院及依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

    中選會指出,公投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進行意見宣傳。

    針對公投,中選會依法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公民投票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的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應辦理5場,正方、反方各推薦1至5人參加。

    至於要採何種形式,中選會以舉辦意見發表會為原則,如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欲以辯論會方式為之,應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正反意見支持代表雙方同意,以辯論會方式為之。

    據《中央社》報導,政院人士對此表示尊重中選會規劃,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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