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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涉收賄500萬「恐逃亡、勾串共犯證人」 法院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2025-04-24 13:01 / 作者 侯柏青
    鄭文燦涉貪出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中收賄500萬,被依貪污罪收押、起訴,桃園地院去年8/28裁定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由於境管令將屆期,他日前向合議庭表達希望解除境管,但合議庭昨仍認定他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自4/28起延長境管8月。

    檢方查出,前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於2011年間和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集團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相中「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的9.12公頃土地,想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的「抵費地」,因此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行賄鄭文燦「前期款」500萬元,另給予600萬政治獻金。

    檢方去年8/27偵結起訴鄭文燦及楊兆麟等人,桃院審理此案一波三折,本案審判長江德民因病改由孫立婷接手,近日受命法官廖奕淳也因病請假,審判長孫立婷因此代理上陣續審。這也是受命法官換人後,合議庭首度做出境管令。

    桃院去年將鄭文燦和同案被告侯水文及廖俊松、廖力廷、廖家興父子3人交保,諭知限制出境出海8月,昨又裁定均予延長境管8月。

    合議庭理由指出,鄭文燦否認職務上收賄,侯水文、廖力廷則承認犯行賄罪,廖俊松承認行賄但否認侵占罪,其子廖家興承認侵占罪。考量同案被告及證人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卷內的行政函文、會議紀錄、通訊監察譯文及對話紀錄擷圖等證據資料,足以認定5人犯嫌重大。

    合議庭聽取鄭文燦等人及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他們陳述的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證人有差異,衡量他們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涉案情節後,認為5人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

    合議庭認為,5人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和必要,因此裁定自4/28起延長境管8月,已通知內政部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執行。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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