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提訊沈慶京。周永受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京華城案遭收押,台北地院今天(3/20)開庭,他拚交保,強調醫師稱他「病情危險」,「醫生開單都哭了」,他也說,排便排出「5塊像方糖一樣的血塊」,醫師研判可能是內痔,他從未發生這種事;律師則強調看守所醫療不足以支應。檢方痛斥,所方有安排妥善照顧,辯方刻意誤導獄友幫他換瘻管,根本是抹殺所方照護辛勞,「律師完美在法庭上示範了如何施壓公務員。」
沈慶京律師團開庭時表示,根據台大醫院的醫療意見,沈慶京需要保外就醫,但法官卻秀出台大醫院回函,質疑「回函哪裡有指明『必須保外就醫』?辯方的說法令人誤解,希望以後確認再發言,這樣就質疑強制處分是否過當,不太妥當。」
法官回嗆,「醫院回函不是像你們所說的,我們花太多時間處理這些事了…」
律師稱假日沒有醫護照護律師團趕緊解釋,台北看守所的新聞稿有提到必須盡快移除瘻管,台大醫院的回函則是建議北所提供「高階醫療照護措施」,為了避免無法挽救的重大生命危險,如果無法提供這些措施,會建議保外就醫。律師表示,北所周一到周五有醫護處理,但沒提到假日的照護問題,北所在假日沒提供醫療服務,傷口清理只能由獄友操作。
法官無奈地說,「法院必須依回函來處理,目前假日照護的部分,北所尚未回函,如果要依照這項標準的話,看守所要如何做管理?在押被告人數那麼多,必須一視同仁啊。」
沈慶京看到律師團和法官舌戰,舉手表示「我可以有意見嗎?」
沈慶京強調,在看守所羈押期間,他有幾項狀況是在外面沒碰過的,他強調最近有6次出現連續發抖的狀況,每次都抖50到70小時,「我在2月以後血壓開始飆高,上週五還飆到170、180,以前只有130而已。醫生說我『很危險』一定要吃藥,簽單的時候還哭了。還有一月間,我大便排出血塊,像方糖一樣的血塊大概有5個,醫生說可能是內痔,我從未發生過這種事。」
檢方:不是每天要換瘻管沈慶京抱怨,他在看守所每天都要看病,昨天看兩科、前天看3科,「在外面哪裡需要三天兩頭看病?大丈夫有何患,對死有何懼?我不是怕死,我只是把實情告訴法官而已。」
公訴檢察官聽到沈慶京的說法非常不以為然,當庭澄清說,「沈慶京在看守所內有受到非常妥善的照顧,沒有什麼生命安全問題,北所每天上、下午都有健保門診,配合的醫院也有遵照辦理,而且台大醫院回函指需要『高階醫療照護措施』的部分,和配合的醫院也都可以有相關設備可以提供。」
檢方表示,沈慶京並不是每天要換尿管(或瘻管),要做的只是「一般傷口照護」,檢方要求律師團不要隨便誤導視聽,而且沈慶京住病舍,看守所衛生科有每天巡視他的情況,沈慶京每天也都有下樓看診。
檢方表示,沈慶京獄友協助的只是一般傷口照護(換紗布),只有六日才交給獄友協助,看守所還事先協助指導,「更換傷口紗布」是一般人都可以幫忙的,所方沒有給他特殊規格待遇,律師說,獄友幫忙「換尿管」完全悖離事實,這是醫生在做的事,尿袋則是護理師在處理的,「沈慶京就是想塑造一種所方虐待他的情況。」
每天可熱水澡還不用勞動沈慶京不需要保外就醫,因為他的疾病沒有威脅到生命,律師試圖在影射看守所,抹殺辛勤照顧他的人的辛勞,他每天有熱水洗,不需要勞動,安排獄友照顧,傷害看守所,這是利用輿論製造所方壓力。「律師完美在法庭上示範了如何施壓公務員。」
檢方表示,沈慶京如果要戒護就醫,看守所一定會讓他去,承辦檢察官也是依法視察,「依照規定,戒護就醫仍視同羈押,檢察官為了確認他的身體狀況才會兩度安排視察,而且有通知他的3名委任律師到場,試想,如果檢察官要威逼利誘他,為什麼要讓律師到場?這些事情,律師不是第一次提起,其實已經在羈押庭講過3次了。」
否認「檢察官衝進病房訊問」檢方指出,「沈慶京戒護就醫時,檢察官有請台北看守所安排處所,在部立醫院的會議室確認沈慶京的情況,檢方也通知律師到場,所方推輪椅讓沈慶京到場,在律師在場情況下談話,檢察官根本沒有進病房,哪有『檢察官衝進病房訊問』的狀況?而且沈慶京是要求主動要求訊問,檢方才依法製作筆錄。」檢方還直接秀出當天的筆錄,上面有現任律師徐履冰及前任律師胡原龍、越方如的簽名。
檢方怒嗆沈慶京律師團,「在進入準備程序後誇大提起此事,是想拖延訴訟程序嗎?」檢方表示,在審理期間呼籲辯方要理性攻防,「全部對著檢察官來,檢察官不會退讓,但不能容忍他們攻擊無辜的看守所人員和影響醫護人員。而且沈慶京還登廣告,坐實想影響法院審判,如果讓他具保,很可能串證或發揮影響力影響共犯或證人。」
沈慶京律師團則強調檢方理解有誤,「遭別人不實指控,檢察官當然義憤填膺,但我們是強調由獄友幫忙『更換紗布』,沒講過要獄友換瘻管、尿管,只是主張傷口要消毒清潔,避免反覆感染,希望法院在做強制處分時要符合比例原則。」
雙方唇槍舌戰4小時,法官訊後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