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和民視,總共須賠趙少康220萬元。資料照。侯柏青、廖瑞祥攝
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起在自己經營的《放言》傳媒、個人臉書及《民視》政論節目上,抨擊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一、二審均判周玉蔻、《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周另單獨賠償20萬並刪文,周玉蔻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趙少康今(13日)表示:「會將220萬元全數捐出做公益。」
回顧案情,周玉蔻2021年8月26日在《放言》傳媒撰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隔年9/17,周又在私人臉書轟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及不認骨血,同年9/19周玉蔻另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開酸趙少康「打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
由於周玉蔻無法舉證言論真實,一審認定周玉蔻和《民視》必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命周玉蔻下架臉書文章、《民視》下架節目。二審維持周玉蔻和《民視》的連帶賠償及單獨責任,但認為《民視》政論節目已自行下架,缺乏刪除必要性。趙少康另加碼要求周玉蔻、《民視》禁止再散佈該項言論,二審僅判准周玉蔻的部分,駁回對《民視》的禁令。周玉蔻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趙少康今表示,周玉蔻不實指控她拋妻棄子,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定讞,她跟民視共賠償220萬元,並禁止再發表相關言論。他說:「我尊重司法判決,感謝司法的公正性,並會將220萬元全數捐出做公益。」
趙少康感嘆:「胡亂抹黑、指控他人,早就成為周玉蔻的慣性,她一而再、再而三,靠損害他人名譽博取聲量,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他認為,除了周玉蔻,媒體也應該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然後兩手一攤說自己都沒有責任。他以美國為例:「在美國損害名譽是判得很重的,起碼是百倍以上,在台灣,這金額雖然算是高,但是再多都不能彌補我受到的傷害。」尤其打官司曠日費時,如今雖然勝訴,卻已經耗費極大的時間與精神損失。
趙少康痛斥:「周玉蔻為了騙取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換取標案、補助等高額資源,因為拿到的政治與商業利益龐大,就算敗訴須賠償,最終也是『獲利大於損失』,讓周玉蔻更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套路,打擊人的清白!」他也公開質疑民進黨政府、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間接的支持、補助周玉蔻多少錢,應該說清楚。
最後,趙少康強調:「周玉蔻已經是損害名譽的累犯,希望這次可以給她一個教訓,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他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要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