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抵達台北地院。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遭收押起訴,台北地檢署拚續押,台北地院首度裁定3千萬交保,這次又將保金拉高到7千萬元並祭出科技監控措施。北院理由認定,柯文哲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沒到案不構成羈押柯文哲的理由;檢方雖主張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但柯文哲已表明將辭黨主席,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降低,柯文哲和陳佩琪也不應共同生活就有勾串疑慮,若依檢方主張的「實質影響力」,若有官員涉案豈不是一定要羈押?
北院之前裁定柯文哲3千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千萬交保、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交保、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加保800萬元,4人均限制住居,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發回,北院重新裁定柯文哲7千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千萬、李文宗2千萬元交保,4人均須配戴電子腳環、每天須拍照回傳監控中心及設置居家讀取器(等於宵禁)。
柯文哲到台北地院。陳品佑攝
北院合議庭理由指出,4人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都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但全案經檢方起訴,蒐證,關鍵人物柯文哲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雖然未到案,但這部分應由檢方傳喚許芷瑜到案查明涉及的案情,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
合議庭認為,檢方雖然主張柯文哲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交保恐會有改變證詞的風險。但是,柯文哲已經表明將盡快辭任民眾黨黨主席,因此,是否會繼續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將降低。合議庭認為,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也並不會因為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如果依照檢方主張,要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要羈押。
合議庭因此認為,本案4名被告除了維持前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 、證人」條件,並予以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之外,另外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就足以符合比例原則,沒有繼續羈押必要。
合議庭也認為,沈慶京雖然把責任推給已過世者為「幽靈抗辯」,應曉薇在庭訊時無法解釋可疑金流,且李文宗的辯解不合乎法令等,但這些辯詞是否屬實有待日後審理查明,甚至屬於證據取捨性質,不構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合議庭也表示,有關應曉薇疑似持有兩本護照一事,經外交部外照資料系統查詢後,確認2005年應曉薇持有一本加拿大籍護照,不過,應曉薇在法庭上已經出具放棄加拿大國籍證明,經合議庭查詢後,未發現應曉薇曾持有其他外國護照出入境的資料。合議庭認為,目前已有明確金流作為證據,應曉薇雖然有勾串滅證 之虞,但沒有羈押必要。
沈慶京抵達北院。陳品佑攝
應曉薇抵達北院。陳品佑攝
李文宗抵達北院。陳品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