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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遭求處28年重刑 李彥秀揭「成罪2大關鍵」:檢方策略明確

    2024-12-26 13:45 / 作者 陳怡穎
    柯文哲案今起訴,柯走下囚車。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侵占案,台北地檢署今日(12/26)偵結,依圖利罪、違背職務行賄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提起公訴,合併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檢方的起訴策略明確,未來法庭攻防焦點將集中在「有無違背職務」及「收款是否有對價關係」之上,也是柯文哲訴訟是否成罪的關鍵。

    李彥秀解讀檢方的起訴書內容,指出柯文哲被控犯後湮滅證據,態度不佳,遭求處28年半徒刑,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認罪後獲緩起訴形成鮮明對比,檢方此舉釋放出「殺雞儆猴」的訊息,旨在策動更多證人,進一步鞏固柯文哲犯罪事實。

    李彥秀指出,根據起訴書,檢方透過柯文哲「任北市長期間,透過副市長彭振聲強勢主導都市設計審議會決議」,來論證柯是否違法,這樣的說法是否經得起考驗?另外,她質疑柯被控收受1710萬元賄款,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被控收賄5250萬元,兩者金額差異巨大,與經驗法則不符,未來檢方在對價關係上的舉證,需有更堅實的論述來說服法院。

    李彥秀指出,根據法務部統計,自2009年7月至2024年11月底,全台各地檢署共受理貪瀆案件12292件,起訴5595件,定罪率達78.1%。這些數據顯示,柯文哲在法律攻防中勝出的可能性僅約22%,如何突破檢方的證據鏈,將是辯方的重大考驗。

    目前柯文哲訴訟案已被移審到台北地院,李彥秀指出,檢方在新聞稿中一方面指控柯文哲涉嫌撕毀便條紙、指示共犯出境及檢查帳目,另一方面又指控柯牽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市長任內其他案件的偵辦仍在進行中,顯示檢方希望法院繼續羈押柯文哲,以防其脫產或影響證人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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