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今獲不起訴。資料照。陳品佑攝
今年雲林縣麥寮鄉進行鄉長補選前夕,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在臉書PO文點名前立委蘇治芬替光電業者圍事、踐踏麥寮民主,遭蘇治芬控告黃國昌加重誹謗罪,北檢調查後今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黃國昌剛也做出最新回應:「北檢打臉蘇治芬濫訴。」
黃國昌指出:「針對今年4月我公開批判民進黨的黑金光電弊案,沒想到民進黨不僅不知反省,還由蘇治芬在一群民進黨立委的簇擁下,到台北地檢署濫行提起告訴,甚至嗆我『濫用言論自由,用能源政策包裝攻擊,顛倒是非黑白』」。黃國昌說,今天檢方正式作出不起訴處分,等於重重打臉蘇治芬與民進黨,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黃國昌強調:「濫行提起告訴,也無法遮掩民進黨政府的光電弊案與黑金貪腐。」他更呼籲,蘇治芬如果還有做人基本的廉恥,請出面為自己浪費司法資源的可恥行徑向社會道歉。
檢方今表示,在檢視黃國昌所提出的文章及YOUTUBE頻道內容,認為黃國昌是希望用此貼文,喚起民眾對於公共事務議題的關注,並藉此回應蘇治芬的提問,均屬可受公評之事。另外依照黃國昌所提出公文、新聞報導、及法院判決等網路公開資料,佐證認定時任麥寮鄉鄉長許忠富將麥寮四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提報為光電專區,以及林哲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事並非憑空捏造,足認他PO文時已取得一定資訊來源,符合查證要求,因此認定黃國昌無加重誹謗之意,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