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開完庭。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日前遭台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延長至明年1月4日。柯文哲於8月29日提出的「請假黨主席」假單,將於11月29日到期,引發黨內與外界的關注。上週有民眾黨中央委員提案要延長柯文哲的請假時限。對此,民眾黨原訂20日舉辦的中央委員會提前至今(11/18)下午3時半舉行,將討論相關事宜,並在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
根據民眾黨規第16條,「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6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這也代表,若柯文哲未延長請假,依黨規必須就黨主席逾假未歸的規範,由中央委員互推,選出代理主席,並在6個月內進行黨主席補選。
民眾黨中央委員會將原訂20日舉辦的中央委員會,預計討論此事,不過提前至今日下午3時半召開,詳細商議柯文哲請假期限將屆滿等相關事宜,會後並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之一、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日前受訪表示,他尊重柯文哲意願,但仍希望柯文哲繼續請假,屆時若作決成決議,必須思考如何以合法、正當途徑傳遞訊息讓柯文哲知道,而他們也能以好的、合法正當途徑知道主席想法。他也說,目前不知道柯文哲的想法是什麼,這是現在最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