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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案2個月辦不完!北檢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 吳順民交保

    2024-10-22 14:25 / 作者 呂志明 侯柏青
    沈慶京與應曉薇。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自8月29日將應曉薇收押後,陸續收押了沈慶京、吳順民、彭振聲、柯文哲、吳文宗、朱亞虎等7人,其中應曉薇的押期在10月28日即將到期,由於威京集團的行賄金流仍尚待釐清,台北地檢署就應曉薇、沈慶京的部分,已於今日向法院聲請延押,至於吳順民的部分,北檢認為雖仍存在羈押的事由,惟無羈押之必要,也在今日上午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資料照。呂志明攝


    至於柯文哲、彭振聲、吳文宗、朱亞虎等4人,因為押期未滿,因此不在這次延押的範圍之內。

    柯文哲。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檢針對應曉薇、沈慶京聲請延押,北院聯繫被告辯護人後確定開庭時間,沈慶京訂於明(10/23)日下午3點半開延押庭、應曉薇訂於後(10/24)日下午10點50分開延押庭。此外,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則訂於後(10/25)日下午2點半開庭。

    彭振聲。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檢認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違背職務收賄、與沈慶京共犯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第 1項後段之洗錢、貪污治罪條例第 15 條之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她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
    之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之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併考量其與該集團案關人員間之聯繫緊密,若未予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資料照。呂志明攝


    沈慶京的部分,北檢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之違背職務行賄、與應曉薇共犯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與彭振聲、柯文哲共犯同條例第6 條第 1 項第 4 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而沈慶京又擔任該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的事實,足認其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危險驟升。

    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資料照。呂志明攝


    至於吳順民,北檢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審酌其所涉及的案關事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的事由,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因此依法今日上午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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