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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游淑慧質疑用都市自治條例洗白京華城 黃珊珊:請回去念一下法條

    2024-09-19 16:08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針對京華城案舉行記者會,立委黃珊珊出席。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至840%,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日前澄清,柯文哲是以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上限20%,還強調內政部國土署表示是全國一致標準,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搬出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等於「自證有罪」。對此,黃珊珊今天(9/19)反擊,北市議員已經成為國土署上級機關,還是看不懂法律?接著說,「請回去念一下法條。」

    針對京華城案爭議,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批評,民眾黨是在否定法官都承認的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一事,也故意忽略此案沒有依循北市自治法規的實情。游淑慧也質疑,京華城原本聲稱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計畫,黃珊珊拿「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不就等於自證有罪?

    民眾黨今天下午召開「審容積變圖利,政治追殺何患無辭?」記者會,說明京華城案爭議,面對何孟樺、游淑慧的質疑,黃珊珊表示,她不知道原來市議員已經成為國土署的上級機關,因為國土署署長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內政部定調容積率是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她說,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是全國一致規定,也是全國都委會的共同共識,「那2位議員我不知道他們是看不懂法律,還是怎樣?若看不懂台北市相關法規,可以回去做一下功課。」

    黃珊珊強調,《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台北市法規,地方政府可以在細部計畫裡面決定基地容積率,而游淑慧提到的《都市計畫法》第24條,在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土地就是自訂細部計畫變更的案例。她說,《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規定北市都委會可以在這地方決定自己相關規定,而《都市計畫法》第24條是母法,「任何人都可以自提細部計畫,請大家回去念一下法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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