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宣判共諜案,今提訊謝孟書(前)、蕭翔云(後方右)、康奕彬(後方左)出庭聆判。侯柏青攝
高檢署偵辦共諜案,查出台商陳裕炘、謝秉成遭中共吸收,返台拉攏軍官蕭翔云(去年甫退伍)加入組織,再利誘中校謝孟書等7名現役軍官交付軍機,還鼓動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影片。謝孟書更談妥以1500萬美元(48億元)為代價,企圖開「CH-47 」軍用直升機叛逃。案發後,主嫌陳裕炘潛逃中國遭通緝,高院今天重判7名時任軍官13年到1年半不等徒刑,其中蕭翔云13年最重,謝孟書9年次之;台商謝秉成判8年,另有1名軍官無罪。可上訴。
高院今天提訊謝孟書、蕭翔云、康奕彬3人出庭聆判,審判長張惠立唸完判決結果後,當庭勸誡他們「好好在獄中反省,出獄後好好做人,勇敢面對人生。」
判決指出,謝秉成為退役軍人,其後遭陳裕炘吸收以台商角色活動。捲入此案的8名軍人分別為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少校蕭翔云(2023年4月14日退伍)、陸軍航特部601旅中校謝孟書、花防部少校作戰官何信儒、金防部守衛大隊情報官康奕彬、陸軍步兵104旅上尉洪睿洋、軍官陸駿方(2023年9月23日退伍)、台南市後備旅中士劉立齊及軍官吳志鵬。
調查指出,退役軍官、台商陳裕炘(已發布通緝)因案逃亡中國,為取得台灣軍事情報,因而與蕭翔云接觸,以支付工作費為對價,利誘他引介現役軍人為中共發展組織,蕭翔云在2021年8、9月間應允後,陸續吸收退役的袍澤謝秉成及現役軍官康奕彬、何信儒加入組織。
蕭翔云除了將自己掌握的軍事機密資料交付給陳裕炘,也將康奕彬、何信儒提供的部分軍事(國家機密)交給陳裕炘,蕭翔云本人收下62萬賄賂,他另分別轉交康奕彬70萬、何信儒60萬元。
此外,謝秉成也透過蕭翔云介紹接觸到陳裕炘,謝秉成在2022年底到2023年3月間,不但陸續吸收洪睿洋、謝孟書及陸駿方加入中共工作組織,更將洪睿洋、謝孟書提供的部分軍事(國家)機密或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交付陳裕炘,另向陸駿方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據調查,謝孟書共收賄55萬6千元及4萬泰銖,洪睿洋收賄44萬6000元、陸駿方則收賄1萬元。
離譜的是,謝秉成還教唆謝孟書駕駛「CH-47 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中國、降落山東艦,謝孟書還擬訂具體叛逃計畫,準備駕機投敵,據傳,他和對岸談妥的價格為1500萬美元(約4.7億台幣),幸而還沒實現計畫,就被國防部及檢調單位搶先攔截。
中共意圖誘使我軍官,開CH-47SD契努克運輸直升機投敵,但未成功。資料照。慶籌會提供
調查指出,為了取信中共,陸駿方等軍官甚至依照謝秉成指示拍攝心戰影片,影片裡不但詳述服務單位、職稱,更表明「我願意投降解放軍」。至於劉立齊部分,則是在2023年5月20日利用值班機會,把沒有閱覽權限的軍事機密吸入值日官寢室,以刺探軍事機密。
高院審理時,除了劉立齊否認犯行,何信儒則否認違背職務收賄、謝秉成否認教唆應謀投敵、謝孟書否認陰謀投敵,遭起訴的軍官均坦認犯罪。
合議庭指出,兩岸關係不僅關乎雙方利益,更牽涉亞太地區情勢與全球安全,於此同時,臺灣內部主體意識與中國大陸統一意識形成差距,使兩岸關係持續緊繃,中國政府對於台灣的文攻武嚇不曾停歇,時值台海關係緊張之際,雙方政府對於軍事國防機密或重要情報,都非常保密、步步為營。
合議庭認為,謝秉成身為中國民國國民,竟為中國發展組織,還居間交付賄賂,蕭翔云、康奕彬、何信儒、洪睿洋、謝孟書、陸駿方及劉立齊,行為時都是現役軍人,受國家栽培,深諳軍事機密攸關國家安全與利益,縱使是未經核定的資訊也都與軍情相關,他們竟被金錢或身家安全所引誘,甘願為中國刺蒐軍情組織,造成重要機密外洩。
合議庭認定,謝孟書陰謀投敵、陸駿方配合拍攝心戰影片,其等行為均違反效忠國家,保國衛民,確保國家安全之法定職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臺灣人民福祉。
合議庭考量8名被告洩密期間、交付文件的機密屬性、數量及獲利對價等情狀,依《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名判蕭翔云13年、謝孟書9年、謝秉成8年、何信儒7年4月、康奕彬7年2月、洪睿洋7年、陸駿方5年6月及劉立齊1年6月。僅有軍官吳志鵬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