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合訊息的實際負責人陳俞,因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檢察官諭知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母公司是中國主要從事核軍工、核電等業務的特大型中央企業「中核集團」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之下,透過台灣志合訊息公司在台招募工程師進行研發,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以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諭知志合訊息實際負責人陳俞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依照《維基百科》記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前稱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是中核資本,為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核集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家主要從事核軍工、核電、核燃料、核應用技術等業務的特大型中央企業。同方公司主要從事資訊科技(資訊系統、電腦系統、寬頻通訊)、能源與環境(人工環境、能源環境、建築環境、生態環境)兩大產業。
台灣的志合訊息公司實際負責人陳俞,自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系畢業後赴美留學並取得加加州柏克萊大學電機碩士,曾擔任聯電副總、筆電代工大廠志合公司副董事長,2006年主機板大廠精英電腦併購志合後,陳俞轉任精英NB事業部門總經理,2年後陳俞離開精英,2014年與中國的同方公司合作,成立志合訊息公司主攻3C電子產品。
然而檢調查出,志合訊息在台灣台北成立公司後招募台灣的工程師進行研發,卻涉嫌將研發的重要成果轉交給同方公司,再由同方依研發成果進行生產製造對外銷售。
由於此舉已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