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與助理5人,台北地院今(7/26)上午一審判決出爐,重判高虹安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根據起訴,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每月酬金、加班費到預算上限,再以「零用金」制度為由要求助理回繳多出的金額,這些錢由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
4名助理也都被起訴,其中助理黃惠玟痛批高虹安就是「做人失敗」才會出事,表示高在案發後找她串證、把很多事情推給她,助理陳奐宇則證稱案件爆發後,高虹安曾要他把對話紀錄刪除,並且刪除電腦裡的帳冊資料,「最好整台電腦銷毀」。今判決出爐,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