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0歲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總經理楊兆麟坐輪椅到桃園地院出庭,法官二度裁定維持千萬交保並境管等。讀者提供。
近90歲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總經理楊兆麟,涉嫌與已退休的台塑顧問廖俊松等人合開土地公司,共謀在市地重劃案中行賄鄭文燦500萬元,法院迄今收押送錢的4人及收錢的鄭文燦,僅剩楊兆麟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桃園地院今二度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此案兩度搜索都未扣到文件而楊已於幾年前就從公司退股,考量他年事高,仍諭知維持千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禁止洩密、接觸相關人等,可抗告。
檢方6/21聲押楊兆麟時,但桃院漏未通知檢察官到庭表示意見,檢方事後以程序瑕疵為由向高院抗告獲准。高院昨天發回桃院更裁。
桃園今天上午10點半二度開聲押庭,庭訊約一個多小時結束,法官當庭裁定維持千萬交保金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禁止楊兆麟不得接觸涉案共犯或證人,而且除辯護人以外,不得與第三人談論本案涉嫌之犯罪情節或偵查所知內容。
桃院交保裁定書指出,楊兆麟否認行賄、詐欺取財等罪嫌,但依檢方聲請書所列事證,已經足以釋明楊兆麟達到「犯嫌重大」的程度。雖然檢方認為,楊兆麟可能會勾串涉嫌收賄的鄭文燦,但鄭文燦已遭法院裁准收押禁見,檢方也多次偵訊共犯和證人,且共犯也已經遭到羈押,因此,法官難以認定楊兆麟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重大疑慮。
而檢方指控,楊兆麟涉嫌詐欺取財,強調尚有簽核文件沒扣案,直指若不羈押他,將有滅證或變造風險。
不過,法官認為,檢方已經兩度執行搜索都未扣到目標文件,客觀上已經無從認定這些事證有無存在,而且楊兆麟早在幾年前就從該土地公司退股,檢方也沒有釋明或提出其他相關事證,讓法官相信楊兆麟確實可能持有這些目標文件而且有可能滅證。
法官也認為,檢方在6/3偵訊楊兆麟後,並未用這個理由聲押他,而是直到6/21才向法院聲請羈押,審酌楊兆麟在接受偵訊的幾年前已經退股,並未繼續經營公司,如果他真的可能湮滅罪證,這些證據應該早在6/3到6/21間就不存在了。因此,法官難以確認他可能持有這些文件且滅證,檢方用這個理由主張羈押他,顯然欠缺妥適及必要性。
至於檢方另主張,楊兆麟犯嫌重大,依照他的經濟實力、人脈及有親友住居在國外等情,認為有逃亡之虞。
法官認為,依照卷內事證及楊兆麟的過往社經地位,加上他的辯護人也不否認他從2021年到2023年都曾匯款到國外,楊兆麟相對於一般人而言,確實較有逃亡的風險性。不過,雖然有羈押法定理由,但是否有必要羈押則是另一件事。
法官強調,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楊兆麟涉及行賄罪,屬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如果他聲請具保停押,依法原則上不能駁回,既然楊兆麟願意用具保替代羈押,因此是否有羈押必要性,依法而論,已屬有疑慮。此外,楊兆麟現在為耄耋之齡,依照卷內的就醫診斷、檢驗預約、用藥紀錄等資料,他有持續在國內就醫的明顯需求,而且身體狀況顯然不佳。
法官衡量司法訴追公益性、採取羈押手段必要性並衡酌比例原則後,認為若給予具保、限制出居等強制處分,並禁止他接觸共犯或證人,以及命他及辯護人不得對外透露偵查內容等手段,應足以取代羈押,因此諭知維持一千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禁止他及辯護人洩漏偵查機密及接觸相關共犯和證人。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