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都更條例」修法,包括921前建物27萬戶受惠。圖為4/3花蓮市區北濱街一棟5層樓建築,受地震影響傾斜。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內政部今(7/11)於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會今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
內政部指出,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66.5%都在雙北,總計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期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來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以有效達成提升建築物與民眾住的安全目標。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修正後原建築容積獎勵的規定。
內政部強調,台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這次修法有其必要性,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各界支持儘速完成修法,以強化國內居住品質及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