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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涉貪 黃國昌質疑「高人指點」:為什麼1年後急忙把錢退還?

    2024-07-09 09:59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犯下《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500萬交保,但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7/8)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鄭文燦可能有受到高人指點,是否收到風聲得知檢調要辦,才趕快用借貸名義把錢還回去。

    黃國昌今早出席黨團會議後受訪,對於鄭文燦涉貪,他表示,這件事已經不是鄭文燦要不要受羈押這麼簡單,而是一定要追本溯源去清查,為什麼7年前檢調已進行蒐證,事證相當充足,有監聽譯文、提款金流,結果整件案子壓了7年,「到底是遇到了什麼樣子的政治阻力,沒有辦法繼續辦下去,我覺得這才是要徹查的事情。」

    黃國昌認為,還有一件更嚴重的事情,就是鄭文燦拿了錢,為什麼在過了一年以後就急急忙忙把錢給退還,「是不是檢調要偵辦這件事出現了洩密,讓他收到風聲,趕快用借貸名義把錢給還回去。」他說,如果總統賴清德真的認為肅貪是當前政府重要工作,就必須給大家清楚交代,時任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當初一起陷入司法關說醜聞的這兩個人,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誰壓案、誰洩密、誰跟鄭文燦通風報信?一定要徹查到底。」

    副總召黃珊珊則表示,有關鄭文燦涉貪,送錢的被收押禁見,收錢的卻是交保,「所以高院裁定非常清楚,是認為這個部分非常不合邏輯。」她指出,高院發回桃院重裁後,相信可以更仔細釐清涉案人士的關係。

    黃珊珊強調,這案子的重點是為什麼7年來都沒有辦,她必須給現在的檢察官肯定,但是希望有真正的證據,而不是成為政黨掃除異己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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