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內政委員會審議選罷法修正草案,遭綠營杯葛議事流會。廖瑞祥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明將再於內政委員會闖關,要加嚴罷免連署要件,遭綠營質疑要為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解套。立法院藍營人士澄清,選罷法第131條規定,「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該藍營人士表示,謝國樑遭罷免案已向基隆市選委會正式提出,目前都已經完成二階段連署,若此次修選罷法是要為謝解套,那必須一併修正選罷法第131條規定,但目前待審草案中並沒有相關修正條文,綠營不用刻意造謠。
至於民進黨立委引釋字第499號解釋、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批評修罷免制度是自肥,主張修法應自下屆立委起適用。該藍營人士說,釋字第499號解釋是談任期延長,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談的是立委待遇,都與罷免制度無關。
對此,國民黨智庫2日也以法理上「實體從舊、程序從新」解釋,稱進行中事件涉及程序部分,應「適用修法後的法律」;罷免制度就是程序事項,修法後當然可以適用在尚在進行中案件,但說詞又被綠營扣回要為謝國樑解套。
立法院藍營人士表示,國民黨智庫解釋的內容沒有錯,但用字卻太文言文,又沒有把話講清楚,最後還被導向要為謝國樑解套,莫名其妙。
該藍營人士說,法理上一般而言,程序本來就從新,但罷免制度在選罷法第131條有特別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該藍營人士表示,謝國樑遭罷免案已由利益團體向基隆市選委會正式提出,所以此次選罷法若完成修正,並不會適用在謝案;此外,罷免連署門檻修嚴等選罷法制度調整,並非延長任何人法定任期,沒有所謂「自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