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主張罷免連署加嚴。廖瑞祥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7/2)在黨團會議後記者會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立委麥玉珍將提出修正動議,方向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連署過程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針對《選罷法》修法,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但過去連署的過程中,出現非常多亂象,導致罷免制度被濫用,成為特定政黨發動政治攻擊、製造社會對立衝突,甚至選輸後「翻桌」等不當使用狀況。
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認為,在整個連署過程中,要真正保護保障且彰顯人民在《憲法》所保障的罷免權,就必須確保整個罷免程序的發動,連署是符合當事人真意,因此在本週四內政委員會排審《選罷法》時,麥玉珍將提出民眾黨版本的修正動議,大方向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提議連署過程中程序應當要嚴謹,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至於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提案,要求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若冒名提議、連署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黃國昌回應,吳秉叡應該是意識到過去連署造假,甚到抄樁腳名冊的情況嚴重,才會提出這樣子的修法方向。
黃國昌說,吳秉叡的修法方向跟民眾黨一致,但是民眾黨主張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違反本人意願、沒有經過本人的同意抄寫、冒用別人名字參與連署等,必須要有相應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