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賄選案出庭。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替北市議員林杏兒行賄,士林地院今(4/29)日開庭,蕭氣憤說買票是齷齪行為,自己深惡痛絕,強調「我不認罪,我沒有買票」,並當庭懇求能解除限制出境、出海,「我生在台灣,死在台灣,絕不會逃亡」。
先前蕭景田因此案,被限制出境出海1年半,由於時間將屆,公訴檢察官認為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必要,法院今開庭訊問意見。
蕭景田在3位律師陪同下出庭,表示自己身為國民黨中常委,又是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投資者,為了支持黨提名人、同時敦親睦鄰,才依《政治獻金法》贊助在地議員10萬至30萬元,贊助在地里長候選人6千元、1萬元等競選經費,卻被指買票,很不公平。
蕭景田並說,從政40年,個人堅持不買票、不違法的方法來從事競選活動,「對買票行為深惡痛絕」。而且,他與林杏兒無特殊交情也無恩怨,如替她買票,更會讓她背負買票議員汙名,害她落選。
蕭景田更說,要為此莫須有的罪遭限制出境出海,簡直是一生重大的汙辱,又強調自己「生在台灣,死在台灣,絕不會逃亡」,懇請法院不要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蕭的辯護人也表示,蕭景田贊助候選人皆符合政治獻金法,林杏兒得票數更比最低當選票數多出千票,沒理由買票。且蕭已70歲,不可能放棄台灣事業,由於蕭身為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有帶團出訪、推廣台灣旅遊的必要,認為不該再延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