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有效確定。資料照,陳品佑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2022年縣長選舉時,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陳姓主委賄選被查獲,苗栗檢方對鍾東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判決駁回,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3/13)宣判駁回,全案確定,鍾東錦當選有效。對此,鍾東錦感謝司法還他公道,他會更努力為苗栗鄉親做事。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男子是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及大湖鄉長參選人傅松琳的大湖鄉聯合競總主委,為讓傅松琳、大湖村長參選人傅顯榮、大湖鄉民代表參選人謝見德與林裕欽當選,陳男以1票1000元代價向丘姓、林姓選民買票賄選。
選舉結果鍾東錦、傅顯榮、謝見德與林裕欽當選,檢方對鍾東錦等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宣判謝見德、傅顯榮當選無效,鍾東錦及林裕欽的部份駁回。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宣判鍾東錦部分,檢方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鍾東錦獲知二審勝訴後,強調人生本來就會有磨難,他不會去責怪或批評誰,感謝司法還他清白,未來會為苗栗努力打拼,為鄉親謀求更好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