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 范雲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3/12)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將性騷擾、性別歧視等行為納入送紀律委員會懲處的範疇。法案送程序委員會預計排入院會一讀,但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立委本就不能性騷擾,何須多此一舉。不過,該案仍在程委會順利通過,排入週五院會報告事項。范雲也強烈呼籲國民黨,不要阻礙國會性騷擾防治的改革,包庇黨內性騷犯及性騷嫌疑犯。
立法院在4年前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控遭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肚頂」3次性騷擾,台北地院去年確定判陳賠范8萬元。為此,范雲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明定立委若性騷將送紀律委員會
修正內容指出,新增立委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違反者得交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邀請具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與性別意識的專家學者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後議處。
然而,陳玉珍在程序委員會發言指出,立委提案修法還是要有一定的素質,她認為,性騷擾和性別歧視本就不應該的,不用特別立法規定,譬如立委不該有私德上的「不應該」,並再酸民進黨立委王定宇「1個月租8000元」、前立委趙天麟「中國小三」,或某位總召「大某細姨」(影射柯建銘),是否也要提案禁止?她更直言,立法院議事衝突過程中,本來就會有肢體碰觸,她以前也被6位民進黨男立委抬走,也沒有提出性騷擾,建議立法院還是以自律為原則。
針對陳玉珍的發言,范雲回應,陳玉珍完全缺乏性別平等的概念,是典型「性別盲」。范雲擔心的是,可能不只是陳玉珍本人而已,而是整個國民黨都不瞭解何謂「性別平等」?
范雲提到,性騷擾和性別歧視都是CEDAW國際公約所禁止的行為。台灣經歷「MeToo」運動後,性平三法的修正補上了校園、職場、不特定場合的性騷擾防治漏洞。然而立委因為並不隸屬於立法院,若是性騷擾其他立委、或是性騷擾時常在立法院進出工作的記者、立院員工、助理等,立法院無權調查及處理,是MeToo後修法的一大漏洞。
因此,范雲說明,若立委有前述行為,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委由外部專家調查、做後續懲處,是立法院身為國會殿堂,對於最高層級民意代表應該要有的權限與職責,也正是陳玉珍所謂的「立法院還是以自律為原則」的體現。
范雲強調,民進黨對於自家黨公職,向來以最高標準約束。立委參選人若涉及性騷擾案件,全數都沒有被提名參選。面對過去原能會主委的性騷案,范雲與多名民進黨女性立委,更是第一時間連署要求其暫停職務、接受調查。但國民黨提名已經被法院認證的性騷犯陳雪生參選立委,甚至讓他當召委;而被知名媒體人指控在餐會上抱頭強吻性騷的立委傅崐萁,更當上黨團總召,可見國民黨絲毫沒有性別平等概念,也不在乎被害人的血淚。她批評,國民黨口頭說要國會改革,但是連性騷案都不處理,這要如何國會改革?
范雲重申,國民黨若真心想推動國會改革,應該從補上MeToo修法漏洞開始。范雲已將法案親自至國民黨團辦公室,沒想到國民黨不但不支持,還派立委在程序委員會試圖擋法案。
范雲表示,此法案接下來還需在院會一讀通過,才有可能進入實質審查。范雲強烈呼籲國民黨,勿在院會擋法案,包庇黨內性騷犯及性騷嫌疑犯。
儘管陳玉珍今天在程序委員會表達反對意見,但因國民黨團未針對議程提案,該修正草案仍排入周五院會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