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廖偉翔。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市一名1歲幼童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今(3/12)提出《刑法》修訂草案,增訂「殺童罪」,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且不得假釋。
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保母虐死,男童生前被毒打、餵食餿水、反綁雙手,去年底因呼吸困難送醫後不治,醫院發現他十指指甲被拔、頭骨凹陷、屁股變形,身上大小傷痕無數,通報司法單位處理。
對此,廖偉翔提到,「虐童案」在台不是少數,根據衛福部CRC資訊網資料,從2019年至今,兒少受虐人數都在1萬1000件以上,2023年上半年更超過6900件,3歲以下受虐案更是年年破千件,顯見已經不是個案,在少子化的當下,守護幼童是第一要務,不只增強社會安全網,提高刑罰嚇阻作用同等重要。
廖偉翔表示,依照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因此將提出增訂「殺童罪」,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違反《刑法》286條關於虐童及致重傷、致死等行為受判處徒刑者,修正為皆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