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受訪。陳品佑攝
面對在野拋出縮短中配入籍年限,民進黨立委黃捷、吳沛憶、林楚茵、吳思瑤等人今(3/11)提出修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規定中配入籍需宣誓「完全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承諾將堅定捍衛台灣的民主與自由,也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且該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根據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及第17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將入籍宣誓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修正草案明定宣誓的誓詞為:「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修正草案也明定,中配完成入籍宣誓在台地區定居後,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反滲透法》規定,在中國黨政軍等政治性團體任職,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戶籍登記,除對在台灣設有戶籍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外應強制出境;但其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修法,中配入籍須宣誓完全放棄中國身份。黃捷提供
黃捷透過社群發文指出,她已將修正草案內容提交立法院議事處,新增中配入籍需宣誓效忠台灣,也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且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