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表示,辦公室經費經立院三讀通過均覈實編列及執行,所謂搶東門市場用地更是純屬子虛烏有。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於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數位發展部掛牌至今一年半,光是辦公室搬遷預算就花了3.9億,浪費公帑。今日(3/8)更加足火力在臉書發文痛批「數位部是全台最爽部門,辦公室豪灑4億,一年出國高達329天!」數位部晚間緊急做出澄清,徐巧芯指該部1.5年花4億元於辦公室實乃扭曲誤導,臨時辦公室租約為113年起6年總租金共2.9億元。
徐巧芯表示,一個成立1.5年的部門,豪灑4億做辦公室搬遷,然後還一直出國去一些事不關己的國際活動,把自己當成外交部兼觀光署,不務正業。
她寫道,租賃相當昂貴的新光摩天大樓當「中繼辦公室」(一個月租金500萬),還大肆裝潢,且採購金額相當不合理。「會議室及新聞發佈室的設備」就花了一千多萬,一間會議室光是設備就要五百萬!她狂批請數位部是買黃金還是鑽石?
徐巧芯指出,數位部出國費用也很離譜。今年規劃32項出國計畫,出國天數共329天,等於90%時間都不在國內,「請問你們是在環遊世界嗎?」
徐巧芯還說,雖然唐鳳520以後大概就沒戲了,但這些經費,她會持續替人民把關,追出真相。
對此,數位發展部今日晚間嚴正澄清表示,對於立委徐巧芯指稱數位部1.5年花4億元於辦公室實乃扭曲誤導,數位部臨時辦公室租金沒有所謂4億元,租約為113年起6年總租金共2.9億元,每月每坪租金約2,492元,與臺北市商辦主要路段112年上期租金每坪2,870元相較尚屬合理。另辦公室改裝經費主要為加裝視訊設備,以符合外界多以視訊方式參與國際會議之期待。辦公室相關預算均為公開資訊,且業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審查,以及當時立法院四個政黨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的朝野政黨協商,達成共識後經三讀通過。
至於徐巧芯質疑數位部會議室及新聞發佈室設備經費,數位部說明,因辦公處所成立初期為衡量裝修期程及節省經費,沿用通傳會原本裝潢配置,缺乏大型會議室與與視訊設備,故於111年年底辦理採購案,建置會議系統、音響系統、影音錄製及播放系統、線上視訊會議設備等,以利採取線上視訊方式參與國際會議。為確保會議室品質,皆依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相關預算經費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另針對徐巧芯指稱數位部90%都不在國內之說法是誤導扭曲,所謂「出國日數329天」為不同人員不同出國計畫天數加總後之總和,絕無單一人員90%時間都不在國內之情形。數位部113年相關出國計畫預算之編列皆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辦理,且業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審查,以及當時立法院四個政黨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的朝野政黨協商,達成共識後經三讀通過,數位部均依規定覈實編列並撙節執行。
對於徐巧芯質疑數位部出國行程經費偏高一事,數位部強調,公務機關國外差旅費用的支用標準,是依據主計總處所訂的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包括日支生活費,都是全國公務員一致,依據法定標準才能核銷,沒有所謂本部偏高的情事。
至於立委楊瓊瓔指稱數位部搶東門市場用地一事。數位部嚴正表示,純屬子虛烏有,北市府早已決定以「華光特一」作為東門市場改建中繼用地,而行政院規劃數位部與其他部會共同進駐聯合辦公大樓的用地,原本為「華光特二」,後改進駐為「行二行三」,皆非北市府決定之東門市場中繼用地「華光特一」,自始沒有所謂與東門市場搶地或影響改建的情況。
數位部說明,本部成立初期,因無適當集中的辦公空間,致分三處辦公,一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騰讓之延平南路辦公室,惟該空間侷促,無法容納全員。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盤點確無適合之國有房地可供使用,故當時由行政院以公開徵求勘選之採購程序辦理招標,共計2家廠商投標,其中以新光人壽報價較低,經議減決標承租於新光大樓部分樓層,現為本部部分單位及數位產業署辦公室使用,另本部資通安全署則續留行政院辦公。
112年租約結束前,因國產署尚無適合之國有房地可供本部使用,且考量永久辦公廳舍興建時程,故本部依採購程序續租該辦公室(租期自113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止,免租金3個月)。
數位部積極尋找永久辦公廳舍,行政院原規劃「華光特二」基地興建聯合辦公大樓,由公共工程委員會、通傳會與數位部等三個部會進駐;惟行政院今年1月召開辦公用地相關會議,已決議規劃數位部改與其他部會共同進駐「行二行三」用地。 不論是原本的「華光特二」或改進駐之「行二行三」,皆非北市府決定之東門市場中繼用地「華光特一」,沒有外界所謂與東門市場搶地或影響改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