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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扛13罪入獄 高院裁定合併執行2年9月

    2024-03-08 14:18 / 作者 侯柏青
    林秉樞於高院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男子林秉樞暴打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被判2年10月定讞,其中2年2月原可望聲請易科罰金,卻因他另案恐嚇徐姓前女友遭檢方裁定入監。林秉樞向法院聲明異議都無效,高檢署日前依照他的請求,向高院提出聲請,希望針對他涉及的13宗罪行裁定合併應執行刑,高院日前裁定他必須執行2年9月,只比原來少1個月。可抗告。

    林秉樞涉嫌家暴及偷拍高嘉瑜私密照,並指示女秘書到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等人的臉書粉專留言,誣指高嘉瑜和有婦之夫有染等,並軟禁高嘉瑜及暴打、逼裸體下跪和強錄「假自白」想陷害高嘉瑜前男友馬文鈺。

    新北地檢署起訴林秉樞後,一、二審認定他共涉犯13罪,分別依妨害秘密判他4月、加重誹謗罪6月、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強制罪6月、恐嚇罪4月、偽造文書罪7月以及傷害罪8月,合併後判2年10月確定,僅有傷害罪部分不得易科罰金。扣除偵審羈押期間後,他原本只須再坐17天牢。

    林秉樞去年10/6輕鬆向檢方報到執行,原本想繳交易科罰金脫離牢獄之災,全案卻出現大逆轉。檢方考量,他曾經動手毆打前女友徐女,恐嚇殺對方小孩並逼跪,遭新北地院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及參加法治教育課程確定,因此拒絕他在高嘉瑜施暴案中,直接用易科罰金結案,當天就將他送入監獄。

    林秉樞入監後拼命尋求司法救濟,但他先向新北地院聲明異議遭打臉,又向高院聲明異議,他痛斥執行檢察官刻意忽略他捐助弱勢團體的事實,更揚言本案不是殺人放火或搶劫性侵案件,只是一般家暴,他希望高院給他「再社會化」,「融入社會」的機會,准予易科罰金,但高院認為非管轄範圍而駁回。

    林秉樞日前請求高檢署幫他向高院聲請裁定合併執行。林秉樞主張,他在獄中已經超過1年1月,已經深刻反省了,請求法官酌定較輕的刑度。

    高院審酌,林秉樞涉犯傷害、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名,都屬於不同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及動機均不相同。高院審酌他犯罪行為的不法及罪責程度、各罪關聯性、犯罪次數、施以矯正必要性、復歸社會的可能性等,裁定他應執行2年9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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