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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漁船翻覆案立院報告名稱惹議 陸委會這樣寫

    2024-03-03 19:44 / 作者 李佳穎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前往立法院備詢。資料照。廖瑞祥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3/4)日將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等人報告海巡署追捕中國籍漁船翻覆案。各方針對會議名稱槓上,同樣要前往報告的陸委會直接將報告標題定為「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專題報告」,巧妙避開爭議。
    陸委會書面報告。

    召委高金素梅將會議名稱定為「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引發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不滿,於是將書面報告名稱定為「113年2月14日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被國民黨團批評,認為管碧玲是藐視國會。

    排案名稱與書面報告名稱涉及不同政黨對於事件的定調與看法,同樣要前往報告的陸委會則是將報告標題定為「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專題報告」,並未依照排案名稱書寫標題,但使用中性詞彙,巧妙避開爭議。

    自2022年至今,各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中,並不曾出現僅以會議時間與委員會為題目的書面報告。不過,《太報》查詢立法院網站,近2年的委員會專案報告中,的確有書面報告名稱與會議名稱不同的狀況。

    修正負面詞語改用中性詞語的狀況並不是沒有發生過,例如財政委員會2022年5月9日召開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就「各政府機關採購快篩試劑亂象」進行專題報告,其中審計部以「各政府機關採購COVID-19快篩試劑辦理情形」為題,並沒有提到『亂象』。

    另外,經濟委員會於2022年10月26日邀請相關部會就「漁電共生」能源政策爭議,是「以農為主、綠能為輔」還是「綠能為主、農業為輔」,甚或是「漁電共生」還是「漁電共爭」,及涉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藉機回填魚塭等問題進行報告,每個部會的書面報告名稱都不盡相同。

    農委會訂為「漁電共生推動及輔導情形專案報告」,經濟部訂為「漁電共生能源政策爭議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回填魚塭」專題報告,環保署訂為「太陽光電模組回收及廢棄物藉機回填魚塭」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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