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將至,中選會再次提醒民調的規範,而自2024年1月3日起不能再公布民調。中選會提供
投票日將近,中選會今(12/28)日提醒,自2024年1月3日0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應製造假民調或任意轉傳未載明民調發起單位資訊的民調。
中選會提醒,自2024年1月3日0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至100萬罰鍰;若違規者是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則加重處罰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中選會也表示,檢警調機關近日已就接受境外勢力指示製造假民調之新聞報導案件偵查中,中選會也接獲多起違反兩選罷法的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的規定。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相關資訊,民眾若任意轉傳不符規定的民調,也會違法;違反兩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10萬至100萬罰鍰,若違規者是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則加重處罰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