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今天指出,位處台南市舊城核心的日治「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始建於1924年,2005年一度因管理不當而失火,如今市府獲中央補助,預定今年底首度啟動修復。
日治時期明治33年(西元1900年)台南刑務所在台南市中西區(晶英酒店一帶)設立後,當地刑務系統建築群始得興建,包括明治39年(西元1906年)至明治44 年(西元1911年)宿舍區(已拆除)及始建於1924年至1945年間的直轄市定古蹟「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日治刑務機關成了台南監獄,獄政人員陸續進駐日治刑務建築群,直到1981年台南監獄遷移到歸仁區後,建築群開始荒廢;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台南市政府取得「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代管權,但建築群年久失修,外觀破爛。
依據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資料顯示,「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共分為3區5棟,分別有兼容和洋館與庭園景觀的「所長宿舍」(俗稱典獄長宿舍)、雙併型制的「刑務所官舍」、武道練習使用的「刑務所要道館」、公共澡堂「浴場」及配置12戶的口字型單身宿舍「刑務所合宿」。
「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完整呈現日治時期獄政職員的生活空間,但本體建築因過去使用需求出現過度增附建及裝修情形,遮蔽建築風貌,也影響維護及活化,期間還一度因管理不當而失火。
因此,台南市政府著手調查研究及規劃修復工程,完成增(附)建物拆除、緊急支撐及保護鋼棚架搭設等先期工程,減緩建築本體劣化,且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今年終獲中央同意補助7成修復經費,待預算完成法定程序,預定今年底首度啟動修復工程。
文化資產管理處人員今天表示,「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修復工程經費新台幣1億3000萬元,中央補助7成、9100萬元,市府負擔3成、3900萬元。
修復完成後,將可雙向串連藍晒圖文創園區、國定古蹟的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市美術館、孔廟文化園區等,將台南市舊城中心重要文化觀光廊帶連成一氣,彰顯台南歷史都市的豐富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