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去(2021)年11月11日以專案形式重新引進移工,將於2月14日屆滿。為兼顧防疫安全及產業與家庭用人需求,指揮中心今(2月7日)宣布,自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只要符合包括入境前已完整接種疫苗等防疫規定,同意雇主不僅可自印尼、泰國直接引進移工,也新增菲律賓及越南等國。
為顧及國內人力市場需求,指揮中心於去(2021)年11月11日起同意移工境管鬆綁,啟動第一階段移工引進專案,規定入境後採全部集中檢疫,且除落實審認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外,也會限定來源國PCR檢驗機構,並採積分制入境。該專案將於2月14日屆滿。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在疫情記者會指出,在目前嚴守邊境檢疫為大原則下,且落實國內、外檢疫措施,評估移工引進並不會造成社區安全疑慮,因此在確認移工來源國可以配合我國相關防疫措施後,自2月15日起,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同時接續啟動第二階段專案引進計畫,雇主可以直接從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國引進移工。
自2月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但仍有幾項必須遵守的防疫規定。移工來台前,必須在來源國已完整接種疫苗;來台後,開放雇主自行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並確實遵照相關防疫指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