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京奧運跆拳道國手羅嘉翎在美國參賽,因體重過磅高於標準0.1公斤,無法參加比賽,劉聰達教練剛剛接受《太報》採訪,提到:「過去比賽沒有遇過不能裸磅(裸體過磅)的賽事,而且大會過磅員,強調時間一到就要離開,才導致這結果。」
劉聰達表示,一般比賽前一天過磅,時間從上午開始,會延續到下午才結束,台灣選手下一站荷蘭就是依照慣例,美國這次只開放2小時(上午10點至12點),加上所有選手都擠在同一天過磅,才會出現大排長龍的現象,輪到羅嘉翎之後,根本沒有時間再以其他方式反應。
事實上,根據跆拳道比賽慣例,選手有兩次過磅機會,第一次無法通過時,還能在時間內進行第2次過磅,而第2次一旦站上榜秤,若超重不得下磅秤,需在當下進行減重權宜處置,作法包括脫去身上衣物,剪頭髮、剃體毛,甚至也有人以吐口水方式降低體重。
此次由於大會壓縮過磅時間,導致選手排隊耗時,輪到羅嘉翎只剩下15分鐘,就算有第2次過磅機會,重新排隊後,依舊可能超過時間,不承認過磅數據。劉聰達表示,羅嘉翎已經減了5、6公斤,可能心理上有些排斥降體重,為了通過體重,羅嘉翎在過磅時,還把留長的馬尾剪短掉10多公分,可惜還是沒能過關,教練團表示未來會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