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全大運爆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圖片取自全大運提供
有關媒體全大運選手賽會期間,疑似集體食物中毒,體育署今天下午發佈說明,強調選手都有相關保險,並且啟動調查作業,預計2週內完成報告,以下是體育署說明全文。
一、 食安部分說明:
(一) 臺中市食安處昨(29)日接獲通報,立即啟動調查作業,進行個案、供膳場所調查及檢體採檢工作,最快預計兩週後會有初步結果。
(二) 臺中市食安處已要求事發飯店廚房暫停供應餐食2日,此外臺中市政府及主辦單位也將持續關心選手身體狀況及協助就醫,對有就醫需求者,衛生局將請醫院提供妥善醫療照護。
(三) 全案如經綜合研判認屬食品中毒,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44條及第49條,移送司法偵辦,或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四) 體育署已發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協助確認病毒類型,以利後續賽事辦理之提醒與預防,並請承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與臺中市政府相關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二、 全大運保險部分說明:
(一) 本次全大運針對參賽選手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運動員團體傷害保險」,相關保險資訊有公告在大會官方網站,相關內容如下:
(二) 依據保單第5條保險範圍: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該傷害而導致死亡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時,保險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食物中毒,非疾病就屬於意外事故,所以有包含在保險理賠範圍。
(三) 本次事件是否為食物中毒,須視臺中市政府調查結果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