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曾曬出自家環境。翻攝隋棠臉書
藝人隋棠爆出積欠豪宅管理費11萬多元,她反控管委會對頂樓漏水置之不理,自費50萬元修繕後,管委會也不願賠償,只好以管理費抵銷。對此,網紅陳沂認為,隋棠不能自認可抵銷,該繳的還是要繳;律師蘇文俊則指出,隋棠確實可以主張抵銷,但法官是否採信為另一回事。
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陳沂今在臉書發文表示,頂樓漏水修繕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花錢去修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就是沒有法律上的義務,但她去幫忙處理。隋棠修完可以跟管委會要錢,管委會不給,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再來抵銷。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
律師蘇文俊則在臉書粉專提到,對於隋棠這種做法,很多網友也覺得一碼歸一碼,但法律上如果雙方互負金錢債權,沒有特殊狀況的話,還真的可以抵消。
至於陳沂的看法,蘇文俊說,以結果論來講不能說錯,無因管理是正確的,不過隋棠確實可以主張抵銷,因為那是一種權利,當然法官採信否是另一回事。
據《ETtoday房產雲》報導,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劉昌坪認為,隋棠可主張與管委會各有債權,並與應繳的管理費進行抵銷,但關鍵就在於修繕費用如何認定,「管委會若不認,並與隋棠積欠管理費案進行訴訟的話,隋棠就得主張積欠的管理費是用於抵銷修繕費用,而法院會如何判定難以預測,對隋棠來說仍有風險。」
其實,隋棠在聲明裡也提到,自己有法律顧問,顯見有備而來。她在聲明最後提到,很抱歉浪費珍貴的新聞資源,將捐100萬做公益,倒是讓不少人看不懂,陳沂就嗆「老哏情勒」,反問「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