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12:55
開設遊艇公司且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張志傑,又因為性侵2名女子,被判處15年有徒刑,其中張男在咖啡店對1名女子下藥意圖性侵,事後女子發現有異緊急向母親求救才躲過一劫,但事後身心受到嚴重創傷,因此提起事告訴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張男賠償34萬5280元,張男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在今(4/30)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2022-08-1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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