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1 13:23
食藥署今(11/1)公布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必要藥品品項為481項(含新增117項、刪除34項),其中新增最多類別分別是抗感染藥品、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心血管藥品。食藥署指出,必要藥品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之情況,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應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通報,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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