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10:06
時任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審案時大暴走,除命少年掌摑自己23下及逼跪,還恐嚇「你這種肥肥胖胖的進去(少觀所)都會被人家捅屁眼」,全案送自律委員會後,她竟違規請法助加班印卷供己答辯。她審案也出問題,除涉及當庭致電威脅當事人「30秒給答案」,還下錯主文裁定、錯用法條,在一年內無故曠職68次。她事後請辭,懲戒法院今判周「撤職」,3年內不得再任公務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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